垒球比赛规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常识类别:运动项目比赛规则 [2006-12-15]
垒球比赛规则

1.合格球棒:
   a.球棒应由一支硬木或两片或两片以上的木板黏接而成,而且木纹必须平行,
     长度相等。
   b.球棒可以使用国际垒总审定的金属、竹子、塑胶、碳铅、镁、玻璃纤维、陶
     或其他合成材料制成。任何新的产品必须经过国际垒总的审定。
   c.球棒可以使用合板制成,但是必须只用木板或黏着剂,以及整洁的修饰。
   d.球棒必须是圆面形或叁面形,且表面应平滑。
   e.球棒长度不得超过87公分(34  );重量不得超过1100公克(38盎司)。
   f.圆形球棒的粗端直径,及叁面形球棒的打击面宽度,均不得超过6公分
     (2.24  ),圆形球棒可以有0.9公厘(1/32  )的膨胀系数。
   g.金属球棒,其握部可以成曲角形。
   h.球棒表面不得曝露裂缝,钉状、凹凸或尖锐的层面,或任何危险的系结物。
     金属球棒之表面必须平滑。
   i.金属球棒不得使用木质握柄。
   j.球棒握把应有25至40公分(10至15  )安全软木、胶带(非平滑之塑胶带),或
     合成物制成。并仅可涂抹松脂粉以防止滑手。
   k.金属球棒若非一体成型者,必须於粗端填塞橡胶、或乙烯树脂合成的塑胶,
     以策安全。
   l.球棒的握柄头,可以使用铸模、车床、焊接,永久地拴紧等方法与棒体相接
     ,同时在握柄处至少垂直凸出0.6公分(1/4  )。惟"牵牛花状"或"圆锥形"的
     握柄头,则应视为变造球棒。
   m.球棒的棒体上印有「合格球棒」(OFFICIAL SOFTBALL)的字样。虽然字体被
磨掉,看不清楚,只要球棒的其他部份合於规定,仍然视为合格的球棒。
2.热身球棒:
   a.次击球员是可以手持两支合格球棒,或一支经检验合格的热身球棒,但是不
     得超过二支。
   b.热身球棒必须是一体成形的结构,同时有安全握柄,粗端必须印有3公分
     (1.25  )大小"热身球棒(WARM-UP)"的字样。粗端之直径不得超过6公分
     (2.25  )。
   c.不得使用铁环、扇状物等附加在合格的球棒上,练习挥棒。
     罚则:当发现在使用违规的热身球棒时,必须自行携离球场;若有再次使用
           ,则判违规球队的教练驱逐离场。
3.合格垒球:
   a.垒球的缝合必须规律、隐没,球体表面应光滑。
   b.球体中心是使用品质优良的木棉纤维、混合软木和橡胶,混合聚亚胺脂,
     或经国际垒总认可之其他材料制成。
   c.球使用手工或机械卷缠上等的棉纱线,再以生胶、橡胶结合之。
   d.球面表皮,内面涂上接合剂与球体密接,再以上蜡的棉线或亚麻线缝合,亦
     可使用模铸表面黏接球体核心缝制,但须经国际垒总审定。
   e.球面表皮,必须使用最优良铬黄色的马皮,牛皮。合成材料,或经国际垒总
     审定的其他材料。
   f.在国际锦标赛中的比赛用球,必须符合国际垒总规则委员会的规定标准,同
     时球体上必须印有国际垒总(I.S.F.)字样。
     (1)圆周30公分(12  )的球,其圆周可为30-31公分(11 7/8-l2 1/8  ),其重
        量在180至200公克(6.25至7盎司),球体表面之缝合应用双针缝法并至少
        要有88针。
     (2)圆周27公分(11  )的球,其圆周可为27-28公分(10-11 1/8  ),其重量在
        165至175公克(5 7/8至6 1/8盎司),球体表面之缝合,应以只针缝法并至
        少要有80针。
   g.在下列国际垒总之锦标比赛中必须使用白色缝线12  球:男子和女子之快式
     ;青年男子快式和慢式;青年女子快式。
h.红色缝线12  球,膨胀系数为0.47公分及以下,应予男子慢式及混合
     (CO-ED)慢式中使用,并在球上标明MSP-47,及国际垒总(I.S.F.)字样。
     附注:CO-ED SLOW PITCH即是五男五女混合组队之比赛方式。
   i.红色缝线11  球,膨胀系数为0.47公分及以下,应於下列国际垒总比赛之社
     女及青女慢式中使用。并在球上必须标明GWSP-47,及国际垒总审定(I.S.F.)
     字样。


  
4.本垒板:应使用橡胶制成。其为五边形:前缘宽45公分(17  ),面对投手;
   两侧边长20公分(8.5  )与两击球区之内侧线平行,其30公分(12  )之斜边则
   为面向捕手。
5.投手板:应使用橡胶制成。长60公分(24  ),宽15公分(6  ),与地平面齐平
   。投手板前缘中点至本垒板斜边顶点之距离如下:男子快式为14公尺(46  )和
   慢式为15.2公尺(50  );女子慢式为14公尺(46  ),女子快式为12.2公尺(40  )。
6.垒包:应与本垒板不同,其为每边38公分(15  )的正方形,厚不得大於13公分
   (5  ),是使用帆布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,且必须钉牢於地面上之预定位置。
   双色垒包适用於一垒,垒包长宽为38公分x76公分(15  x30  ),厚度不得超过
   13公分(5  ),用帆布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。垒包之一半为白色(固定在界内
   区);另一半为橙色(固定在界外区)。
   注:有关双色垒包之适用规则如下:
   (1)击出之球,触着白色垒包者为界内球;触着橙色垒包者为界外球。
   (2)击球後或击跑员跑至一垒时,若末踏触橙色垒包时则判出局。
   (3)防守球员,拟使击跑员出局於一垒时必须使用白色垒包。
   (4)击跑员於踏过垒包之後,其返垒时必须踏白色垒包。
   (5)击跑员击出穿过内野球或外野之安打球踏过一垒之後,返垒时必须踏触白色
      垒包。
   (6)击出飞球时,一垒跑垒员必须踏触白色垒包。
(7)当牵制时,一垒跑垒员必须返触白色垒包。
   (8)当跑垒员返触白色垒包时,若只踏触橙色垒包,则认为该球员未触垒;若
      a.跑垒员被持球触着或b.投球时,由橙色垒包离垒,则均告出局。
   注:双色垒包方式不适用於国际垒总之世界锦标比赛。
7.五指手套:任何球员皆可使用,但是"两指手套"(MITTS)仅限捕手及一垒手使用
   。任何手套之虎口上端长度,(即拇指与食指间上端之间隔)得大於13公分(5  )
   ,使用皮绳或其他皮制品装置均可。投手使用手套,必须为一种颜色,除白色
   及灰色外,其馀均可;其他球员不在此限。惟手套周围为白色或灰色时,因乍
   看似球,故不可使用(见附图规格及说明)。

   垒球手套之规格图
   (略)

   A.掌宽(顶部)20公分(8  )。
   B.掌宽(底部)22公分(8.5  )。
   C.虎口顶部宽13公分(5  )。
   D.虎口底部宽11公分(4.5  )。
   E.虎口顶部至底部长18公分(7.25  )。
   F.食指分叉齿缝合线长19公分(7.5  )。
   G.大姆指分叉齿缝合线长19公分(7.5  )。
   H.分叉齿缝合线长45公分(17.5  )。
   I.大姆指顶部至底部长24公分(9.25  )。
   J.食指顶部至底部长36公分(14  )。
   K.中指顶部至底部长34公分(13.25  )。
   L.无名指顶部至底31公分(12.25  )。
   M.小指顶部至底部长28公分(11  )。

8.球鞋:所有球员均必须穿着球鞋,应以帆布、皮革或类似物质制成。鞋底宜平
   整、柔软或用硬橡胶。通常吊金属鞋底和跟部的鞋钉均不得超过2公分(3/4  )
,圆形的金属钉鞋则不准使用。禁止使用硬橡胶、耐龙或多种化学物质类似金
   属鞋底及鞋跟之钉鞋,同时任何分级的比赛也不准使用可以栓套在鞋底上之分
   离式鞋钉。
   青年组及修正快式组:无论任何级组的比赛,均不得使用栓状金属或可分离栓
   状之球鞋。
9.面罩、护身、护胫和头盔:
   a.面罩:(快式)捕手必须戴有护喉的面罩。
     注:青年组的捕手或其他代理球员必须戴护面罩及头盔。另有长下巴型的面
         罩,可代替护喉。
   b.面罩:(慢式)青年组捕手必须戴有面罩的头盔。社会组(慢式)捕手,也可以戴。
   c.护身:女子(快式)捕手必须穿着护身;女子(慢式)捕手也可以穿着。
   d.护胫:青年组捕手必须戴护胫。
   e.头盔:(快式)击球员、次击球员、跑垒员、捕手及青年组的一、叁垒指导员
     ,但防守队除捕手外,其馀球员若非医护之需要,均不得佩戴头盔。
     (a)经裁判员的命令,击球员仍不佩戴头盔时,则判出局。
     (b)比赛进行中,佩戴不当或故意取下头盔被裁判员发现时,则立即判其出局。
        罚则:比赛继续,判违者出局,包括其被封投出局的情况。
     (c)当头盔脱离其身上正常的位置,被传出之球或击出之球触着,该触着造成
        妨碍比赛,或防守球员在球场上触着头盔,且该碰触妨碍其处理行为,则
        判违者出局。
        罚则:为死球,若在比赛场地上触着进攻队的用具成为障碍球(或造成妨碍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时,则判关系来员出局。若无明显关系,则不判出局。但所有跑垒员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均必须返回该死球发生时之占垒。
10.用具:任何用具均不得置於球场上的界内区或界外区。
11.服装:同队球员必须穿着同一颜色、式样、整洁的服装。
   a.球员帽子必须一致,并应:
     (1)男子球员必须全队戴帽子,并且必须端正。
     (2)女子球员则可选用帽子、帽舌、头巾,但不可混杂使用。
   b.球员穿着汗衫应与制服配合颜色一致(可能为白色),并非要求所有选手均着
规则三、用具

1.合格球棒:
   a.球棒应由一支硬木或两片或两片以上的木板黏接而成,而且木纹必须平行,
     长度相等。
   b.球棒可以使用国际垒总审定的金属、竹子、塑胶、碳铅、镁、玻璃纤维、陶
     或其他合成材料制成。任何新的产品必须经过国际垒总的审定。
   c.球棒可以使用合板制成,但是必须只用木板或黏着剂,以及整洁的修饰。
   d.球棒必须是圆面形或叁面形,且表面应平滑。
   e.球棒长度不得超过87公分(34  );重量不得超过1100公克(38盎司)。
   f.圆形球棒的粗端直径,及叁面形球棒的打击面宽度,均不得超过6公分
     (2.24  ),圆形球棒可以有0.9公厘(1/32  )的膨胀系数。
   g.金属球棒,其握部可以成曲角形。
   h.球棒表面不得曝露裂缝,钉状、凹凸或尖锐的层面,或任何危险的系结物。
     金属球棒之表面必须平滑。
   i.金属球棒不得使用木质握柄。
   j.球棒握把应有25至40公分(10至15  )安全软木、胶带(非平滑之塑胶带),或
     合成物制成。并仅可涂抹松脂粉以防止滑手。
   k.金属球棒若非一体成型者,必须於粗端填塞橡胶、或乙烯树脂合成的塑胶,
     以策安全。
   l.球棒的握柄头,可以使用铸模、车床、焊接,永久地拴紧等方法与棒体相接
     ,同时在握柄处至少垂直凸出0.6公分(1/4  )。惟"牵牛花状"或"圆锥形"的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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